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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三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公示(三)之三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6日作者:湖北律协

    (十五)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
    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介绍
    我所是孝感市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八年五月。自成立以来,我所已顺利走过了迈步前进阶段、立足提升阶段和全面发展阶段。全所现有工作人员十八名,其中执业律师十一名,律师助理四名,行政工作人员二名,平均年龄三十六岁左右。其中,合伙人李宗毅取得研究生学历,汤木梓、刘力臣、刘继明、王刚、张斯勇、田亮、潘智文、王超、冯云峰八名从业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其它人员全部具有大专学历,全所综合实力名列孝感市律师事务所榜首。特别是近几年来,我所将“使命重于泰山,形象重于生命”贯彻到律师工作的始终,年年工作上一个台阶。去年我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先进单位和“AA”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被省司法厅授予先进个人,合伙人汤伯元、汤木梓被孝感市司法局分别授予“十佳律师”和“优秀律师”称号。
    一、扬长避短争第一,多措并举教育人
    1、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合伙人责任心,树立党员及律师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形象。
    我所成立时间仅有七年多,党员人数只有三人,但我所有四名合伙人和五名骨干律师,从而弥补了以上不足。主任汤伯元有着三十年的党龄和十八年律师工作的经历,在部队时又长期从事政治工作,在抓党员队伍和所里工作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针对律师行业点多面广及所里年轻律师较多的特点,狠抓合伙人骨干律师的带头作用,采取每名合伙人带四名律师及从业人员做法,从而有力推动了全所工作的开展。合伙人汤木梓、李宗毅、刘力臣能严以则己,在所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所里还特聘一名从司法机关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专抓内勤,从而使所里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应该说,我所四名合伙人和骨干律师确实起到了排头兵的作用。
    2、强化政治教育,树立人民律师形象。
    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及律协一直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寄予厚望。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律师的光荣使命,必须持之以恒地对律师进行政治教育,它是律师事务所重中之重的工作。我所坚持了“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了每周六上午政治学习制度;坚持了每名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二件制度;坚持了每年所里和律师共同出资二千元及五十件衣物扶贫济残活动,并将孝感市残联开办的特殊学校作为联络点;坚持了每年二次义务法律宣传日制度;坚持了每年一次到所里全体从业人员家中送温暖活动。特别是近几年全面贯彻落实了省厅、市局开展的律师行业“建设年”和“规范年”活动,使全所律师增强了责任心和荣誉感。年轻律师潘志文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各项工作争第一,不到三年时间,就成为所里绝对骨干,社会反映不错,今年初被所里聘为抓行管工作的副主任。
    3、强化业务教育,树立合格律师的形象。
    业务过硬是律师的看家本领。我所从成立以来,坚持了每周一次的业务学习制度;坚持了每月一次的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坚持了每名合伙律师带四名律师和律师助理制度,先后为社会输送了九名律师人才,不少同行赞誉我所是培养律师的摇篮。仅二00二年,我所律师就承办了孝感城区六十七件刑事案件,占城区七个律师所办理的一半还多。我所现业务已有全面发展,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面,去年业务收费已超六十万元,今年发展势头很好,预计将达到八十万元。年轻律师王超,自所成立以来,被派到市劳动局仲裁庭协助办理各类仲裁案件上百起,年年被评为先进个人。我所可以自豪地说,王律师在孝感是办理仲裁案件的行家里手。我所另三名合伙律师,近几年,每人收费超十万元左右,汤伯元主任年收费始终达二十多万元,名列全市律师所之首。光四名合伙人二00四年让利给所内律师,金额就达八万元。我所还精心培养二梯队,并不断寻求共同发展,让外来律师和年轻律师都有事可做,有饱饭吃。
    4、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树立廉洁律师形象。
    我所律师一直认为“责任心”是律师职业的内核,而“规范运作”是执业律师纪律的内在体现。曾一度在我所个别律师中存在着当事人给多少代理费、辩护费我办多少事的想法,还有律师接案前是“孙子”,接案后是“大爷”,甚至还有律师想踩着“红线”走。所以,近几年来,尤其是通过全国律师行业开展的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后,我们狠抓“诚信服务”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采取果断措施辞退了一名不称职的从业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杜绝了私自收费、超标收费、收活动费、办人情案,保持了与办案人员正当接触,所里近三年来,从未发生一起违章违纪的人和事。
    二、干律师不是为了钱,严格制度规范人
    1、抓基础管理,确保制度疏而不漏。
    我所抓规章制度建设始于建所前,从当初的二十二项规章制度发展到现今的三十四项,它涵及律师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做到人手一册。我所在建所伊始就推出“律师节假日不休”制度和“律师有限责任赔偿”制度,在二000年初我所就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作为目标责任状与律师签订合同。还在二00一年制定了律师办案质量跟踪制度;二00二年建立了律师大要案报告制度。近年来先后又针对所里特点,建立了合伙人带律师和指导制度,建立了聘请专职监督员和财务每月公示制度,从而既做到有章可循,又使合伙人共事共心。
    2、抓领导作用,确保制度公而服众。
    “打铁先得本身硬”,我所四名合伙人自己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律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司法厅各项措施和部署,认真执行所纪所规,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汤伯元主任律师是孝感通,找他办案说情的人很多,甚至对方当事人花大价钱要他放弃原则,他不以利所动,并耐心讲清律师是吃一生饭,而不是吃一口饭,为所里争得了荣誉。
    3、抓制度落实,确保制度威而有力
    我所从二00二年后就严把进人关,没有取得律师资格的不进,品行不好的人不进,出大钱、缺条件的人不进,从而保持了律师行业的纯正性。另外劝其一名不适合从事干律师工作的律师离所,减少了三名律师助理,使所里人员更加精干。在落实制度方面我所决不含糊。一是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指出;二是开会批评;三是记入所里“查处违纪违法”记录本;四是每月扣分,年底结算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这些有效保证了所里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制度制约人。
    1、始终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强化律师大局观。
    没有社会的稳定,谈律师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这是我所全体律师的共识。但刚建所时,我所个别同志并不能这样做。年轻律师缺乏基础性教育,遇事从自己想得多;老一点的律师也只顾埋头办自己的案件,从而或多或少出现“撞车”情况。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把律师培养成政治合格的全能型人才是大势所趋。我所现订阅报刊杂志达十二种,旨在提高律师的思想素质。汤木梓副主任律师分管业务工作,他始终能严把办案前审批关,办案中实施有效跟踪,办案后及时进行总结,从而使律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大局观。
    2、狠抓律师办案中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强化对律师执业中的监督检查。
    李宗毅副主任律师在承办国际社会都关注的被告人杜导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中,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支持下,五次会见杜导斌,多次做杜的亲属工作,使杜从拒不认罪到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得到法院从轻判决,既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李律师还多次婉言谢绝了香港大公报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防止了势态的扩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主任律师汤伯元去年在承办孝昌县小河镇金盆村二十三户农民告小河镇政府非法审批土地纠纷一案。二十三户农民先后告到省、市、县政府上访,并坚持要对簿公堂。汤律师迅速将此案报告市局公律科,局领导专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作出了具体安排。汤律师还不辞劳苦,用非诉讼的手段化解了双方的利益冲突,对此社会反映非常好。汤木梓副主任于去年承办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诉湖北芬丽针织有限责任公司一百万元借款案件,芬丽公司正逢企业改制,几十人的上访影响面很大,汤律师从中积极做双方的工作,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
    我所坚决做到不准无证人员办案,年轻律师接案须由一名老律师领衔。合伙人在办案中,发现所内律师有蛛丝马迹违规行为,分管主任能一抓到底。
    四、大力加强所里基础设施建设,设身处地的为律师办实事
    1、我所二00四年初花五十万元购买了位于孝感市最繁华路段的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四百五十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达二十七平方米,超出司法部规定的近二倍。所内还出资二十万元对办公楼进行了较高档次的装修和购置现代化办公设施。可以说,我所固定资产拥有量和办公设施现列全孝感市律师事务所第一。
    2、我所四名合伙人有三人自购了十至二十万元的小轿车,现合伙人人均汽车拥有量也居全省领先地位。
    3、我所电脑拥有量达0.7台/人,也跨入省同行业前茅。所内还设立了自己网站,办公基本实行了网络化、自动化。
    4、我所从去年开始对所内全体人员购买了五项社会保险。解决了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还注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每逢重大节假日或员工生日,我们采取赠送纪念品等方式实行人性化管理,让大家确实感到所里的温暖,现在所里有五名律师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总之,我所近几年虽然取得骄人成绩,但比起全省、全国同行业来比,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短期内创品牌、创佳绩,不辜负省市司法厅(局)和律师协会对我所的殷切期望。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十六)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
    铁肩担道义 白手创新天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事迹介绍
    在荆门市区最繁华的象山大道中段,有一栋掩映在绿树丛中的五层白色小楼,在林立的高楼群中格外显眼,楼顶“律师楼”三个红色的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楼前红色的大理石门柱的一侧,一块白底黑字的“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门牌,朴素而庄重,这里就是享誉荆城的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是1998年7月由四位合伙人发起、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七年过去了,由当初仅有四名合伙人、一名内勤管理人员发展到今天拥有近7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一栋,固定资产过百万元,在荆门地区乃至湖北省都有一定名气的律师事务所,新天人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路。
    一、栽好梧桐引凤凰
    时间回到1998年7月22日中午,这天,烈日当空,艳阳高照,在湖北省荆门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中天街一幢不起眼的四层楼前,聚集了10来个人,没有鲜花,没有锣鼓,更没有鞭炮声;蒙在一块标牌上的红布被轻轻揭下,招牌上露出了“荆门新天律师事务所”几个大字,揭牌的长者说:“希望新天所发展成为荆门地区一流的大所、强所……”。
    这就是当年荆门新天律师事务所简短、朴实的揭牌仪式,由此开始了新天律师事务所的创业、发展历程。时间一晃过去了七年,“荆门新天律师事务所”也变成了“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人员由当初的四名合伙人发展到今天的二十五人,办公场所由当初不足二十平米发展到今天拥有一栋建筑面积近700平米的五层办公楼,但新天人探索的脚步却始终没有停歇,“创一流律师事务所”的追求始终没有改变。七年来,他们一步一个脚印,正如当年揭牌的长者所期望的那样,朝着荆门地区一流的大所、强所的目标迈进。
    新天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不足20万人的荆门城区,已有六家律师事务所,六家法律服务所,从业人员100余人,竞争不可谓不激烈。新天所的合伙人们深知,要在强手林立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发展,靠的是人才,而人才的吸引,必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创建一流的律师事务所,首先也必须有一流的工作环境。建所时,所里的全体人员就只有四个合伙人,在中天街一家顾问单位提供的一间不足二十平米的房内挤着办公,不到半年,合伙人就投入二十余万元,在有着“法律服务一条街”的象山二路购置了两套新建商品房用来办公,使所里的固定资产达三十余万元办公面积达200平方米。条件好了,律师事务所的吸引力自然增加了,许多律师纷纷加盟,到2000年底,新天所已发展到了10余人,这时,正值全国的国办律师事务所改制,许多原国办所的业务骨干因新天所良好的办公条件及工作环境,纷纷加入到新天所,新天所良好的办公条件为争取人才加盟、规模扩大抢得先机。到2001年,新天所已发展到二十余人,办公室也显得略为拥挤,而且在商品房内办公,因办公室不独立,律师接待当事人时不免影响其他律师,怎么办?如果按当时的规模,新天所在荆门也不算小了,这样也可以维持下去;但如果用发展的眼光看,这样绝对不是长久之计,这样的条件必然阻碍新天所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合伙人经过讨论,一致选择走发展之路。2002年,四位合伙人又投资近70万元,在市中心购置了一栋五层办公楼并装修一新,2002年10月,搬入新办公楼办公,新办公楼共有办公室17间,会议室一间,资料、档案室一间,每间办公室都配置了空调、电话,拥有了荆门市一流的办公条件。“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良好的办公条件,吸引了大量的青年律师加入,使得新天所的从业人员增加到25人,并为今后的进一步壮大留下了较大发展空间。
    二、苦练内功闯市场
    新天所的合伙人深知,创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关键是要有一流的队伍,因此,加强对人员素质的培养、教育,始终放在首位,而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是队伍的素质的必要保障。
    律师是法律之师,从事这个职业,需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较强的司法实践能力,所以,法律职业需要律师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开辟新的业务领域,建所之初,新天所就将业务学习当作重中之重,不仅所内有完备的业务学习制度,要求律师加强业务学习,而且设立了不同的业务部门,如刑事业务部、商事业务部、非诉讼业务部、劳动、行政业务部、法律顾问业务部等,要求律师在全面发展的同时,选择自己所长或感兴趣的专业发展,为将来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打基础、做准备。同时,制定了业务学习、奖励制度,规定对在省级报刊上发展业务论文的律师给予奖励。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所内律师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办理了一大批在荆门乃至在湖北省内都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如荆门市第一起由电视台现场直播的肖像权纠纷案,第一例著作权纠纷案、第一例间谍案、荆门市涉及标的额最大的票据纠纷案等,均由该所律师办理。涌现出一批具有专业化水平的律师,如周华律师在金融票据专业方面、金成梅律师在保险业务方面、潘克勤律师在非诉讼业务方面、李华律师在刑事业务及法律顾问业务方面、何飞律师在医疗纠纷处理及企业改制、并购业务方面,张平律师在行政诉讼业务方面、郭长海律师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均有独到的理论功底及办案经验。湖北金龙泉集团、湖北凯龙集团、荆门邮电系统、荆门粮食系统、荆门市财政局、荆门市农村信用社、东光电子集团、荆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湖北经和陶瓷公司等在荆门市有影响的单位,纷纷聘请新天所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律师是自律之师,律师职业是相对自由的职业,同时又是自律性极强的职业,因为自由,更需要律师自律;而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为律师的自律提供了依据和标准。
    建所之初,新天所就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随着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及社会的发展,这些制度又不断地充实、完善。现在,走进新天所的会议室,就可以看到墙上整齐地排列着该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清廉从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内勤责任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制度、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利益冲突回避制度、重大法律事项报告制度等,并组织律师学习、落实,使这些制度不是停留在纸上、墙上,而是深入到全体人员的心灵深处,自觉指导全体人员工作,在工作中自觉地执行。
    正是由于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使得新天所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培养了一大批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年轻律师,还向广州、温州、深圳等地输送优秀的法律人才;如年轻律师陈辉、吴玲洲、原合伙人潘福昌等,他们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发挥着自己的优势,都感慨得益于新天所的培养。2004年,司法部、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协会针对全国及湖北省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统一部署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整顿活动,以此为契机,新天所也扎扎实实地投身到这场声势浩大的教育整顿活动中去,因在教育整顿活动中成绩突出,新天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律师队伍教育活动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七年来,新天所连年获得荆门市司法局、荆门市律师协会的表彰,七年来,新天所没有一次,没有一个律师受到当事人的投诉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这不能不说是该所注重制度建设,注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注重提高律师业务能力建设的最好的证明和回报。
    三、百花齐放春满园
    走进新天所,感觉这里不仅是一家律师事务所,更象是一个大家庭,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聘用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相处融洽、亲密无间,每次的律师大会,总是开得欢声笑语,象讨论、又象是辩论,新天所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
    首先,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保证了合伙人之间紧密团结。合伙人之间的事项,都通过合伙人会议解决,所里的重大事项,大到人员聘用,小到一笔开支,都做到向合伙人公开;重大的事项,由合伙人会议作出决定,这样,避免了过去国办所存在的“一言堂”、“家长制”现象的出现,使得合伙人会议成为真正的决策机构、权力机构,建所七年,新天所的合伙人会议记录已记了厚厚一大本,大到人员聘用,基本建设的决策,小到对所里某个聘用律师的福利,都有记载;在合伙人会议内,大家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否决权,而没有领导与群众之分,决策的高度民主性,确保新天所做到了“人和”与“资和”、“智和”的统一。
    其次,新天所特别强调“协作精神”,尽管律师的工作具有相对的自由性、独立性,但律师却绝对不是单打独斗的职业,合伙人与合伙人之间、律师与律师之间、合伙人与聘用律师之间,建立协作是十分必要的,建所之初,新天所就将协作当作一种制度、一种责任,为了提高年轻律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所里规定,每位合伙人或资深律师,都必须对新加盟的律师进行“传”“帮”“带”,使他们的业务能力迅速提高。所主任李华、合伙人何飞、资深律师周华等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深理论功底的律师,经常不厌其烦地帮年轻律师解答他的办理的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向其他律师请教甚至提请召开业务工作会议讨论解决,而律师们遇到出差或同时有多个案件开庭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其他律师也乐于帮助处理,七年来,正是这种团结协作精神和风气,使得新天所形成了一股凝聚力,使大家乐于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安心工作、学习。
    其三,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新天所的合伙人深深懂得,合伙人所虽是合伙人投资设立,却不仅仅是合伙人的律师事务所,它的发展,依靠全体人员,它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也属于新天所的全体人员,正是认识了这一点,新天所建立了律师大会制度,律师大会是新天所的议事机构,事关全所的重大事项,不仅需合伙人会议通过,也需要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分配制度、福利制度、保险制度等,而通过律师大会,新天所也获得了许多合理化的建议、意见,对新天所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聘用律师周华,业务能力较强,以前有过管理国办所的经验,每次律师大会,他针对新天所的日常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的建议,合伙人会议都予以采纳并贯彻到日常的管理工作之中。
    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就要在工作中、生活中,多关心聘用律师,新天所在这方面,一向十分重视,不仅为律师订阅了《律师世界》、《人民司法》、《中国律师》、《人民法院报》、《司法文件选》等业务报刊杂志,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为律师的工作提供丰富的资料;而且,在生活上,也十分关心律师,在新天所,律师及律师亲属生病,所里都要慰问;律师及律师亲属有喜事,所里也要祝贺。通过这些点滴的小事,将律师紧紧地团结在一起。
    新天所的同仁的深知,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有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才能体现一个所的整体实力和整体形象,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一个所的恒久的凝聚力和发展潜力。  
    四、挺立潮头勇为先
    优越的办公条件,规范的内部管理,良好的协作精神,打造了阵容强大的新天团队,使新天律师事务所成为荆门地区的大所、强所,汇集了一批业务能力强,职业素质高,敢于仗义直言、热心社会公益的青年律师。
    所主任、合伙人李华,是荆门市第四届政协委员,198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前身中南政法学院,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其成为在荆门乃至全省都颇有名气的律师,参与办理了许多在荆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深得当事人好评;而作为政协委员,他又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活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为在押的劳改犯人宣讲法律,为荆门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2004年,被授予“荆门市优秀青年卫士”的光荣称号。合伙人何飞,作为从贫困农村走出来的律师,始终以帮助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为己任,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0件,减免代理费、辩护费数万元,作为民建荆门市法制委员会委员,东宝区人大代表,他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身公益事业,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参与处理涉法上访事件,但他始终无怨无悔。骨干律师张平,过去在司法部门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凭着对律师事业的热爱,毅然辞去公职,投身律师队伍,长期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经历塑造了张平律师的良好素质,他曾参与轰动全国的钟祥市贺集二中教师投毒案,荆门市最大的黑社会组织案的辩护,其雄辩的口才,仗义直言、维护法律尊严执着,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也赢得了律师同行及司法界同仁的尊重,很短时间内就在律师界崭露头角,许多外地当事人都慕名前来聘请他作为律师。所党支部书记,老律师刘大权同志,过去在部队、在行政部门、在国办律师事务所从事管理工作,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2004年9月,新天所成立党支部,全体党员一致推举刘大权同志为支部书记,党支部一成立,就成为新天所的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他们积极参与今年初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全市律师界“创先”教育活动的样板,全市律师都到新天所参观学习......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在新天所这个大集体里,“要做就做最好”成为大家工作的信条,无论做什么工作,新天所总是不甘人后,“敢于争先,勇创一流”已成为新天所的一种精神动力,一句催人奋进的口号。
    新天律师事务所成立仅仅七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一个只有四名合伙人的小所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在荆门这个小地方闯出了一片天地,但我们深知,与省内外的大所相比,我们差距还很遥远,我们所做的,都还微不足道;在法律服务这片广阔的天地间,我们将不懈努力,争取飞得更高、更远。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十七)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
    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主要先进事迹
    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目前是我市成立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在执业律师13名,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4名。执业律师平均年龄不到40岁,80%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004年曾先后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文明活动示范点”、“全省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先进律师事务所”、“优秀基层党组织”。2004年至2005年初,被鄂州市司法局授予“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和“诚信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多人多次被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诚信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鄂州市律协15名理事中有3名是该所执业律师,其中1名律师被选举为市律协副会长、湖北省律师协理事。在本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律师界唯一的两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出自该所。多年来,该所注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和律师素质提高,律师业务等各项成绩在我市名列前茅。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严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
    (一)近年来,由于律师行业实行司法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的双重管理体制,律师队伍中党组织观念涣散,律师事务所忽视党组织建设。而该所却极其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把政治思想工作放在首位。该所现有党员7名,是我市律师事务所中唯一的独立党支部。多年来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支部为中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对党员律师和青年律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从而在律师中树立了“为人民服务”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该所党支部年年被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集体、每年均有律师被评为优秀个人。
    (二)重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该所建立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机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了律师诚信档案,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同时,该所建立了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对律师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该所形成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年来,该所未出现一起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三)该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近几年来,经所党支部号召,党员律师带头,律师个人拿出近万元开展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公众形象。同时,该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两年来共办理了十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社会弱势群体减免律师费用数万元。
    (四)该所注重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有一名律师担任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两名律师担任我市法律顾问团成员。该所律师现后三次参加我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全市重大疑难涉讼上访案件的分析会。会上,该所律师的法律意见,得到了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该所律师还利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了我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个案监督工作。通过为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进一步体现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注重所务制度建设,完善内控管理
    (一)针对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散的现状,该所提出了“以管理促效益”的工作思路。长期以来,我所已形成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律师事务所章程、财务管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会计出纳管理制、公文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学习制度、收案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卷宗归档制度、投诉和错案追究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等。
    (二)该所合伙主体规范,入伙条件严格。该所制定了《入伙管理办法》,对合伙人的条件和入伙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合伙人具备高素质。该现有合伙人五名,均有法律本科学历,系中共党员,执业均在十年以上,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品行良好。
    (三)该所建立了健全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内部管理运作规范。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主任、副主任责任制,在日常管理中明确分工,划清责任,互相配合,彼此监督;建立了律师会议和合伙人会议制度,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定了各项业务工作操作规程和法律服务监督制度,加大执业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服务质量。随着规章制度的日益完善,内部管理的加强,使该所成为鄂州市最具规范化运作的律师事务所。而规范化的管理与运作更使该所竞争力和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
    (四)该所建立并实施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制度,收案、收费行为规范。该所制定了统一的收案审批表,安排专门人员办理案件的登记,并由一名合伙人负责案件的审批工作。同时,该所财务制度健全,收费统一入帐,帐目清楚,开支合理,依法纳税,积极参加社会保险。
    三、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该所人员现有律师13名,其中有11名律师具备法律本科学历,占全体律师的84%。人员结构整齐,以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中青年律师居多,知识层次新、法律理论功底深厚、潜力大、发展后劲强。今年中南六省的律师协作会,该所两名律师向大会提交了研讨文章,并参加了研讨。
    (二)该所律师大部分分别毕业于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60%以上的律师有十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他们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富有创新精神,擅长办理各类疑难案件。近几年来,先后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业务收入稳居我市前三名。
    四、健全组织机构,大力改善办公条件
    (一)该所现有13名律师,是我市执业律师最多的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需要,该所内部设置了三个专业的法律服务部门,即刑事法律事务部、民事法律事务部、综合法律事务部。每个法律事务部配备三名律师,由一名经验丰富、有一定专长的律师牵头负责。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我所以法律事务部为单位,组织理论学习和案件讨论,并及时对承办律师进行指导。
    (二)在硬件建设方面,该所在本市同行中走在前列。该所现有办公房屋面积380平方米,并先后投资数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使得办公条件空前改善,办公环境在我市堪称一流。执业律师均配有电脑,办公室配有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办公设施基本实现现代化。
    (十八)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
    参加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评选的主要事迹材料
    我所成立于二OO三年二月,是咸宁市司法局直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各级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在全体员工的辛勤工作下,目前我所拥有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十四名,人员素质全面提升,自设立至今“零投诉”;固定资产近三十万元,拥有近四百平方米自主产权的办公场所和多台套现代办公设备,业务收入年年增长;开设有侵权和房地产业务部、刑事辩护法律事务部、金融保险业务部等三个业务部门,成为能够满足本地市场全方位法律需求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效能。
    任何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只有充分调动了全体律师的积极性,形成了团体协作观念,才能改变律师万金油式的业务素质和单兵作战的办案风格。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迅速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依托制度管理,以制度管人。在充分酝酿和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制订了本所《制度汇编》,并发放到全体律师手中,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是将政策向案源不足的律师倾斜,以保障其基本执业机会,使大家初步形成团体合作观念。由于受执业时间长短、个人性格、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律师个人的发展机会不均,在其收入不能充分保障生活需求时,发展就是一句空话,且容易引起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短期行为。建所之初,我所根据律师近几年来的收入情况,将全所律师分为三组。每组由一位管理委员会成员牵头,再根据业务量和收费额情况,调配二至三人;每组都有带头人,每组也有骨干和“困难户”。实行一年以后,骨干成为成长为中坚,“困难户”也逐步建立了自己的客户群,收入有了基本保障。更主要的是,全所形成了协作观念。
    三是在稳定队伍的基础上,实行人员的结构更新。人员形成了良性的有序流动,律师事务所才能发展。我所从创立之初的9名执业律师,发展到今天的11人,实习律师1人;从最初的3人具有本科学历,到今天的全部具有本科学历,其中2人分别具有法学副教授和律师高级职称;从最初为解决“困难户”而设立的业务组,到今天设立的3个专业部门;每一步都离不开人的因素。
    四是重视理念认同,充分沟通,共图发展。家和万事兴。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迁就。所内,不搞“一言堂”和“家长制”,极力营造人和的氛围,求大同存小异;对外吸纳新进人员时,了解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是否认同本所执业理念,尤其注重考察其沟通、协作能力。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后,律师心态平和,积极进取,各项规章制度也容易落实。
    二、优质高效,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律师行业是服务行业。我所以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为核心,对服务内涵定位为“优质高效”,并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了律师定期讲座制度。2004年1月13日,我所在原有案件讨论等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另行制订了《业务学习办法》,以本年度颁布或施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疑难案件研究、法律专题等为主要内容,采用主持人串讲,其他律师提问、质疑、进行讨论等方式,每月组织了一次业务学习。目前,该活动已坚持了21期,全体律师作为轮换主持人都进行了讲授,教学相长,对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收效明显。
    二是设立专门业务部门,争取在某些领域形成独特优势。原有的根据收费情况分组的作法,已不符合社会需求和我所实际。考虑到我所法律顾问单位的分布,我所设立了三个专业部门,使客户得到更优更快的法律服务,律师的业务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如我所同时担任了两家商业银行、两家电信运营商和保险企业的法律顾问,客户需求基本类似。以往分别是四名律师办理的事务,成立金融保险业务部后,解决了以前“人找不到事、事找不到人”的难题,客户的满意度增加,律师也逐步找到了专业化倾向。
    三是落实案件卷宗评查制度,以最终检查促办案质量。律师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执业,当事人联系的大多只有承办律师本人,如何保证律师的办案质量,以维护本所声誉?我所在受理审批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之外,认真执行了卷宗评查制度。卷宗质量评查时,我们主要评查律师撰写的法律文书。首先查明有无必备的答辩状、代理词或辩护词,再查其观点是否明显错误,其法律依据与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基本联系等。对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书,给予了罚款处罚。2003年底的卷宗证明查中,共处罚律师3人,涉及卷宗20余件。2004年以后,我所专业部门逐步建立,各部门内部对案件质量进行了把关;所内学习氛围渐浓,个体日常交流很多;情况有了明显改观。
    三、积极进取,坚持和谐的发展观。
    发展才是硬道理,首先要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理念。我们以“做今日事、创百年所”为发展目标,坚持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发展理念,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继续回报社会,为法治建设作贡献。我所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先作人再做事”的操守教育,强调将“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回报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自成立以来,我所就在咸宁市总工会、咸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设立了免费法律帮助机构,每周分别上门服务半天。易大文和郭杰律师积极参加咸宁市四大家领导的信访接待工作,为本地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出谋划策。特别是自2004年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所开展了“心中有老百姓”活动,每天安排律师值班,为普通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仅2005年3月至10月份,我所接待百姓的各类咨询有600余件,内容包括债权债务、房屋租赁、拖欠民工工资、劳动、工伤争议及交通事故等。
    二是要全体律师共同发展。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尤其是资深律师,如果只考虑个人利益和短期利益,就会人心涣散,难以为继。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如何考虑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说严重点,是关系到律师事务所存亡的大事。我所用制度形式对此进行了约束:一是在按收费额分组和现在按专业分部门时,将其收入和同组的其他律师挂钩,如同组律师收入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两倍时,由该负责人予以补足;二是在约定的合伙期内中途退伙的,协议规定要承担较大数额的违约金;三是在确定年度目标时,其收入分配政策向其他律师倾斜。施行近三年来,我所在资深律师之后,又逐渐形成了一批骨干律师,且其间差距正日益缩小;敬业、专业的团队协作模式已迈步建立。
    三是要立足本地稳步发展。咸宁是个小地方,但也是我们目前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站稳脚跟之后,针对本地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考虑到县市级法律服务的现状,我们逐步将业务向下延伸到所辖县市。我所担任了县市级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0余家,办理了大量的法律事务,促进了当地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四是出外取经跨越发展。我所律师主动外出学习,站在一个全新的高度和更广的角度,以了解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趋势。我所易大文律师自费参加省律协组织的欧洲考察团,郭杰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组织的天津年会,回来后,都与本所同事进行了充分交流。通过学习和交流, 我们对自已有了较为准确的定位,既不妄自菲薄,作井底之蛙;也不能唯我独尊,停步不前;从而为跨越式发展确立了方向。
    我所清醒的认识到,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迎来了律师业大发展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宁华所全体同仁有决心、有信心在社会主义发展历史新时期,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鞭策下,努力向律师同行学习,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十九)湖北立鹤律师事务所:
    规范管理 开拓创新 与时俱进
    我所是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唯一的一家国资律师事务所。近几年来,我所全体律师紧扣时代的脉博,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的大局意识,打造了“立鹤”品牌,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创造了辉煌的业绩。我所曾多次被评为州、县“先进律师事务所”、“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律师集中教育整顿省厅表彰先进单位,多名律师先后多次获得全州“最佳律师”、“优秀律师”、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县政法战线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法律服务工作者”、“热情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在鹤峰这样一个“老、少、边、穷、山”、经济十分落后、条件十分艰苦的国家级贫困县里,承办各类诉讼案件1500余件,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建设,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所的规范管理和开拓创新是分不开的。现就我所发展状况作以下介绍:
    一、建章立制,狠抓制度建设
    我所单位小,人数不多,还未形成规模,但同其他单位一样“五脏”俱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为确保全所工作有条不紊,办事规范有序,近年来我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集中教育整顿、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化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逐步制定出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律师业务管理制度》、《律师值日制度》、《出勤签到制度》、《文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资、奖金及惩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物登记制度》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等各类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用制度来约束人,用制度来管理人,是行之有效的。全所职工按照《岗位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财务管理上,我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建帐,实行出纳、会计分开,收费一律使用正式收据,并积极主动地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帐务公开,接受监督检查。
    我所不存在收费不入帐,帐目不规范不健全等违法违纪情况。我所每年都提取了一定的事业发展基金、错案赔偿基金等各项基金,定期缴纳了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职工福利费用。对于所内的重大开支,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通过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奖惩机制,既调动了每位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又规范了管理,推进了我所有条不紊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律师综合素质
    1、扩充律师队伍
    2000年以前我所仅有三名执业律师,2000年又因工作关系调走了一名执业律师,人员有减无增。为了所的兴旺,我所决定壮大队伍,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对于鹤峰县每年通过律师、司法资格考试的考生,我所均对其进行了认真的考察。考察品行和业务素质合格且自己愿意从事律师工作的吸收到我所。通过一段时间的“传、帮、带”,使他们很快成长为我所的业务骨干。通过长期坚持,我所执业律师由以前的两人发展到六人,还有两名实习律师,一名专职文印人员,共九人。
    2、加强业务素质建设
    律师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律师服务靠质量取胜,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务素质的高低。为保证服务质量,我所建立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及利益冲突审查等业务操作规程,同时一如既往地支持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和建立律师业务操作规程的规范化管理,使我所律师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满足了当事人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要,促进了我所律师业务的全面协调发展。为了使律师服务专业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更新,我所积极为律师提供培训、交流和深造的机会,以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拓展其视野。
      3、加强律师队伍党组织建设
    2000年,我所仅有两名党员,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所对先进工作者注重培养,现在党员律师已发展到五人。2002年5月,我所成立了党支部,全所律师除积极参加局党总支组织的政治学习外,我所还单独开展了党组织活动,长期坚持了每月至少一次的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005年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所党支部进一步完善了《支部工作制度》、《支部活动计划》、《支部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党员律师管理制度,精心制定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通过认真组织党员律师进行学习,每个党员都作了不少于10000字的自学笔记,撰写了一篇3000字以上的体会文章。为将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向深入,我所党支部率全所律师深入到走马镇白果村,协助推选乡村治安中心户长,帮助白果村建立、完善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为创建“平安鹤峰”,构建“和谐鹤峰”作了一定努力;积极参加对口帮扶菜坡村、为贫困户捐款、为爱滋病患者献爱心等活动。同时我所党支部正确处理了政治核心作用与开展业务活动的关系,积极探索适合我所特点的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党建促规范,抓党建促业务。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我所党支部狠抓党建工作的实践证明:党建工作和律师法律服务功能、律师法律服务业务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是成正比的。
    4、增强律师职业道德素质
    我们认为,提高律师职业道德素质的核心是讲诚信,从某种意义上讲,诚信决定着律师行业的兴衰。如果律师不讲诚信,不仅影响着律师自身的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司法公正,影响着国家的法制进程。因而,我所一直十分重视抓诚信制度建设。
    (1)规范受案收费制度。对于当事人委托办理的案件,由所统一受案、收费,并向当事人出具规范的委托合同、收费的文件依据和正式收费发票,明确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高律师代理、辩护的透明度和当事人的可信度。
    (2)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要求律师承办自己力所能及的案件,不能胜任的由其他能胜任的律师承办,让大家明白,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整体,各律师之间应分工合作。同时,要求律师承办案件不得向当事人做虚假承诺,包打官司;一旦接受了委托,要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交流观点,让当事人真正对委托律师的工作满意。为此我所还设计出了《律师服务质量反馈监督卡》,内勤在办理立案和委托手续的同时,将监督卡应填栏目填写好后交承办律师,承办律师办案终结,再将监督卡交委托当事人填写对律师服务质量的评价,然后随卷宗一同交内勤装订归档。做到一案一卡,每案当事人对服务质量均有反馈。
    (3)实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对于律师事务所的人员、机构、服务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服务规范、投诉电话等事项,通过展板、公示栏或出版小册子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律师服务质量监督网络。为了全方位监督律师依法执业,了解律师的法律服务情况,避免律师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我们不仅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同时还建立了以当事人的监督为基础,行政监督、行业监督为常态,社会监督为配套的立体监督网络,以规范和完善律师工作。譬如,我所聘请了公、检、法、司以及社会上各行各业具有较高素质且熟悉我所情况的知名人士为我所的社会监督员。对于社会监督员、当事人及其他人员反映的我所律师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都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冕的态度认真对待。如果属实,特别是律师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我所都制定了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三、致力于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努力打造社会效益品牌
    因我所是国办所,律师以前执业较为被动,一般是坐在家里等案子,这不利于律师事务所的全面发展。为了打破旧思想的束缚,2000年以来,我所在巩固原有业务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采取律师走出去的办法,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律师业的关心和支持,致力于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努力打造社会效益品牌:
    1、服务重点工程建设
    为了响应县委政法委组织的“为重点工程创平安”活动,我所将法律服务重点放在了致力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上来。全所律师积极参加了涉及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如,县中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老城改造中,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与拆迁户发生纠纷。我所律师积极协同县房管局主持调解,通过连续多天做双方的工作,最后终于促成拆迁当事人双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保证了老城改造工程的顺利施工。又如,为给江坪河电站工程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我所律师协同县水利局取缔当地农民无证采砂。我所律师为县水利局把关,对其中利用挖砂船采砂且阻力又是最大的一户向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最后申请人民法院组织声势浩大的强制执行,彻底根除了无证采砂妨碍工程施工甚至阻碍当地征地移民的突出矛盾。
    2、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为了加快我县依法治县步伐,为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我所律师担任了县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免费为政府排忧解难。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我所律师开展了以下工作:(1)为我县的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和重大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2)为县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的重大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和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服务;(3)为行政执法培训班和党校干部培训班讲授法律课;(4)参加县领导的信访接待,为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依据;(5)参加信访听证,协助解决信访矛盾。如,2004年8月为了解决铁炉库区27名移民上访问题,我所律师同县信访工作专班一道,深入库区进行实地调查,通过一个星期的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依据法律和事实,为信访工作专班提供了合法、合理且内容详实的律师建议书,为上访问题的圆满解决提供了决策依据;又如,因桃花山电站的修建,张九高等三溪村村民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低,多年来,反复层级上访。2005年,周坚卫副省长批示:由鹤峰县政府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省政府。为了彻底解决村民上访,2005年5月份,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听证会,我所律师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了此次听证会,通过认真听取村民的上访意见,了解村民提出的问题,向村民宣讲土地征用的有关法律、政策,基本消除了村民对政府的不信任及抵触情绪,让村民弄清楚了自己的上访请求究竟是否合理合法,为政府解决这一矛盾隐患排除了障碍。
    3、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及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2005年7月底,为了纪念《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颁布两周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我所积极响应县局的号召,组织本所律师开展了以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这次咨询活动主要涉及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屋纠纷等方面,我所律师对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耐心倾听,热心解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次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展现了我所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也展示了我县律师行业的新风尚、新气象。
    近年来,在政府未拿一分钱的情况下,我所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从没有因未收费而马虎工作。“扶弱助残,让没有经济来源的人打得起官司”是我所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今年8月份,五里乡瓦屋村13岁的张桂松将8岁的章泰喻打死,死者亲属将死者尸体抬到五里乡政府闹事,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围观、闹事的人在一个偏僻的山区小镇有上千人。为了平息纠纷,我所律师放弃州庆休息时间,协助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工作队,深入到五里坪实地,多次周旋于死者家里和五里乡政府开展工作。通过律师耐心劝说死者亲属,并无偿地为被害人担任代理人,最后终于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2000年以来我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我所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县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也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加大硬件建设力度,不断壮大实力
    为创立自己的服务品牌,为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全所律师齐心协力,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工作,在硬件建设方面取得了全面发展。2000年以来,我所投资几十万元,改善了办公条件、购置了一千多册业务书籍和法学理论专刊,基本建成全套法律法规数据库,完善了档案管理。目前,我所的现代化办公已初具雏形——办公场所装饰一新、整洁宽敞,办公桌椅、档案柜、书柜整齐划一;拥有先进的现代化办公设施和通讯设备——购置了两台台式微机、一台打印机、两台复印机并实现了微机联网,安装了程控电话3部,每位律师均配备了手机、笔记本电脑,每间办公室均安装了宽带,律师办公可随时上网,方便了资料查询和文书书写等律师事务。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丰富的资料库,极大地增强了我所的竞争实力和发展后劲,为我所的业务工作更上一层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宣传,重视树立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对外形象
    随着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逐步成熟、规范,律师行业逐步从“以人的名气打天下”向“打造律师事务所品牌”过渡。近年来,我所加强了对“立鹤律师”这一品牌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鹤峰视点》上开辟“立鹤律师园地”和“律师推介”两个专栏,大力宣传推介本所律师。组织律师撰写思想性强、理论水平高、有教育意义的文章在报刊上发表;同时请鹤峰报记者对我所的各项工作进行报道。二是积极参与县司法局统一组织的宣传报道,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整体形象。三是每年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或“十•一”国庆节等节日,我所组织全体律师到电影院、车站等人口稠密和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向老百姓宣传法律,在活动中通过展板、宣传栏、编印并散发立鹤律师简报,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告知老百姓如何打官司、如何聘请律师、如何解决法律疑难。四是以电话簿、地图、县志、鹤峰氵娄 水视点等电视栏目为载体宣传我所和我所律师,以提高我所的知名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使当地社会各界充分认识、了解我所和所律师,树立了我所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近年来通过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我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成绩,我们决不敢有任何骄傲自满的思想。在新的世纪,律师服务工作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目标,对我们从事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所将进一步提高全体律师的素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继续完善制度建设,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态度、良好的社会声誉,树立起自己的法律服务品牌,立足于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我们还将切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投身于实践“三个代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努力为我县改革开放和实现我县“六大一强”战略目标,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二十)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
    湖 北 江 汉 律 师 事 务 所事 迹 材 料
    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界公认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在今年我局对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历次检查中,其总分均名列前茅;该所无论从人员素质、办公条件、业务量,还是从内部管理、社会知名度等,都是首当其冲。其可谓我市律师系统的姣姣者、排头兵。
    该所是2000年底全国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时,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8名、行政主管及辅助人员4名,其中法学本科学历8名,专科学历4名;该所拥有自己独立的办公用房近200平方米,所内每位律师配备了一台电脑,所里建立了局域网,接通了国际互联网,开设了自己专门的网页,每个办公室配置了一部电话,所内文书档案等全部实行了计算机管理;打字、复印、传真、通讯等设施配置齐全,基本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为着眼于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该所已与有关单位协商,在现有近20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基础上,准备再购置近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以扩大律师事务所的硬件规模。
    该所历年业务量均居全市各家律师事务所之首,其客户范围涉及全省诸多地区,并且办理了许多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该所主任高汉生律师,先后承办了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贪污、受贿案、原襄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有庆贪污、受贿案等全省仍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高超的办案技巧和雄辩的庭辩才能赢得了旁听专家和群众的一致称赞,该案曾被全国众多媒体所关注和报道。近几年来,外地很多在我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亲属都是慕名而来,请高汉生律师出面办理。在今年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举办的评优秀合议庭、优秀审判长、优秀公诉人、优秀书记员活动中,高汉生律师被聘为评委。
    该所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主动的为政府当参谋,为市委市政府排忧解难。所主任高汉生、党支部书记张新龙被市政府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
    该所之所以有如此突出的业绩和美好的声誉,有如下几点必须肯定:
    一、有上级党政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律协的正确指导,有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
    二、有一位好的带头人和一个团结协作的合伙班子。该所主任高汉生以所为家,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放在首位,团结所里一班人共谋律师事务所发展大业;党支部书记张新龙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为己任,积极主动的协助主任工作,对律师事务所的内务管理勇挑重担;付主任江峰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献计献策;行政主管朱霞,积极主动的配合所领导抓内务管理,工作大胆,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他们正是有了这样一位好的领头雁和一个团结合作的领导集体,才使得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得心应手,事务所的发展如日中天。
    三、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和团结协作、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团队精神。该所8名律师中,有5名律师是法学本科学历、3名律师是法学专科学历,个个都能独挡一面,且大部分律师都能承办大案要案。他们注重团队协作,充分发挥每位律师的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始终奉行“以人为本、诚信当先、委托人的合法利益高于一切”的诚信理念,坚持“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办所方略。办所几年来,没有一起因违纪而被当事人投诉的事例,且大部分律师在社会上都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实践证明,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是一支团结协作、奋发向上、不断进取、拉得出、过得硬、打的响的团队。
    四、有一整套完备的、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为规范合伙所的管理,该所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并针对教育整顿查找出来的问题,组织全所律师对《受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本所原有的十一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讨论修订,并结合本所实际,有针对性的增加制定了诸如《人员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诚信制度》、《律师文明服务准则》、《律师事务所人员行为规范》、《公示制度》等十八项新的规章制度。此外,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该所党支部还组织全所党员律师讨论并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测评党员制度》等十五项规章制度。为了使这些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他们将全部规章制度汇编、装订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律师手中,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同时,为便于大家监督,所里还将《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汇编》和《中共湖北江汉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制度汇编》置放于所里的公示平台上,接受大家的监督,以增加规章制度执行的透明度。所里还时常定期和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讲评。
    为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该所党支部充分发挥思想队、工作队的作用,积极主动的抓政治思想工作和政治、业务理论的学习;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势,狠抓队伍建设和“两个素质”建设。为解除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该所为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办理了社会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养老保险一项,经多次与有关部门协商,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现正在办理之中。该所此举,为增强所里的凝聚力和全体律师的团队精神,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今年,在该所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全所共办理刑事案件32件、民事案件168件、行政案件10件、担任法律顾问28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得党和政府的肯定,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好评,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律师协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十佳律师事务所公示全文完)